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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档案系列中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8 发布用户:管理员

各县(市)区档案局、档案馆、市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全市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齐人社函[2019]61号)要求,为做好2019年度全市档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确保评审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资格认定

(一)申报条件符合《黑龙江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黑人保发〔2010〕111号)中《黑龙江省档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的相关要求且被聘在岗1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人员计算任职资格、聘任时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工作业绩和学术成果等各类评聘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31日,评审通过人员的任职资格从2019年9月1日算起。

二、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

(一)网络平台填报并自行下载打印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要求填写清晰准确、无漏项。

(二)事业单位申报人员提供现任职工资兑现审批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申报参加职称评审的还须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三)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四)出具国家承认的连续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

(五)后取得学历且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的人员,应按照省人社厅《关于非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的人员申报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函〔2015〕105号)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六)《黑龙江省事业单位管理平台》打印的《2019年度拟评职称信息确认单》,本人签字确认并由所在单位盖章。

(七)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的论文、论著、成果等材料。

(八)由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推荐审查”结果,并注明岗位空额情况。

(九)各种审查表(学历破格人员审查表、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流动人员审查表),由基层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县(市)、区人社部门盖章后报送。(见附件)

(十)个人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见附件)

三、申报时间和地点

(一)按照市人社局规定,纸质材料报送和《黑龙江省事业单位管理平台》申报的起止时间为11月25日至12月16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报送地点: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室1327室(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新明大街党政办公中心1号楼)。联系电话:2791327。

平台提交上级单位名称: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室

评委会名称:档案系列中级评审委员会

四、相关政策依据

(一)评审政策和规定按照齐人社函〔2019〕61号文件执行。

(二)评审标准按照黑人保发〔2010〕111号文件执行。

(三)评审费用按照黑价联〔2014〕58号文件规定的申报中级职称每人200元标准收取。

五、相关要求

(一)按照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政策规定,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一律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二)按照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的要求,各级各类单位应按照岗位管理核定的各层级专业技术岗位空额情况,合理确定推荐参评人员数量。

(三)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脱贫攻坚行动和兴边富民行动,专业技术人员在助力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中取得的业绩成果可作为参加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对贫困地区专业技术人员侧重考察其工作实绩。

(四)严格执行申报材料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申报人员应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学历、经历、岗位聘用、申报渠道、业绩成果、能力水平等申报材料造假抄袭的,一律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推荐单位要认真落实推荐要求、履行推荐程序,保证被推荐人员为本单位在岗人员,并严格执行职称政策公开、推荐程序公开、推荐结果公开、聘用岗位公开、评审结果公开、申报人员业绩成果公示等规定,公平、公正做好审核推荐工作,公示无异议的方可推荐,违规推荐的要追究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加大对申报材料的审查力度,落实申报材料审核责任制,完善审查程序,严格审查纪律,提高审查质量,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对不符合材料报送要求的,我单位将不予受理,责任由报送单位承担。

(五)今年职称评审继续使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管理平台”,申报人员、基层单位、主管部门和评审委员会通过平台录入、审核、上报和接收参评人员信息。个人用户版本IP地址:http://60.219.211.87:8888/pwh/cj.jsp,部门用户版本IP地址:http://60.219.211.87:8888,平台使用咨询电话:0451-58976520。

特别提醒:

为了提高审核效率,请各位申报人员将所有材料按照通知中“申报材料”序号顺序排列提交。

所有评审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从网络平台下载打印带有条形码的《2019年度申报资格材料目录表》一式一份,粘贴于档案袋正面,附件6(申报档案专业中级职称呈报材料目录表)无需粘贴填写后和纸质材料一并报送。

2、由于材料需多次审核,为防止档案袋开裂、材料丢失受潮,请申报人员用透明胶带将档案袋完整粘贴,保证材料袋在报送过程中完好。


附件下载:

关于做好2019年档案系列中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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